党委书记、人大主席周朝海:主持党委、人大全面工作。负责财经领导小组工作。直接分管招商引资、审计工作

党委副书记、镇长陈黎:协助党委书记做好党委工作,主持政府全面工作。直接分管经济工作、城市建设、行政管理、行政监察工作。

党委副书记、纪委书记、人大副主席黄廷海:负责人大日常工作。负责党务、纪检监察、区域合作、农业农村工作,分管组织、人事、宣传、信息、保密、共青团、统计、精神文明建设、档案管理、文秘及机关事务管理协调工作。完成党委、政府临时交办的其他工作。分管党政办、经济发展办。协调农技站、农机站、畜牧站、林业站、水管站、电管站等部门。联系县委办、县政府办、县人大办、县纪委、县委组织部、县保密局、县机要局、机关工委、党史研究室、党校、文明办、县发改局、县统筹委、县科技局、县监察局、县人事局、县水务局、县农发局、县林业局、县农推办、县畜牧食品推进办、县农机推进办、县档案局、县志办、县编办、供电局、县气象局、团县委。

党委副书记杨代彬:协助黄廷海同志分管党务、纪检监察及人大日常工作,直接分管对外宣传、目标管理与督查、信访、招商引资工作,协助分管党政办。完成党委、政府临时交办的其他工作。联系建设局、城管局、规划局工作。联系宣传部、县委政研室、县目督办、县信访办、外宣办、县外台办、县信息办、县接待办、县商务局、县旅游局、县政务服务中心、县投资促进中心、《今日金堂》编辑中心、金堂电视台。

党委委员、常务副镇长、武装部长张定富:协助镇长工作,负责武装、应急工作。分管综治、政法、城管、市容、环境卫生、园林、绿化、环保、行政执法、稳定、交通、公路养护工作,分管城乡建设管理办、综合执法办、综治办。完成党委、政府临时交办的其他工作。协调派出所、法庭、司法所、交通办等部门。联系县人武部、县政法委、县法院、县检察院、县综治办、县委防邪办、县公安局、县交通局、县城管局、县人防办、县法制局、县司法局、县环保局、县商务局、县民宗局、县应急办、市容环卫局、县园林局。

党委委员、副镇长许学军:负责统战、民族宗教、妇联、工会、退干工作。负责辖区的财政收支、农村经营管理、国有资产和集体资产的管理工作,监督检查财经纪律执行情况;负责市场经济秩序管理工作。完成党委、政府临时交办的其他工作。分管财政所。协调税务、工商、信用社等部门。联系县政协办、统战部、县老干局、县财政局、县审计局、县物价局、县粮食局、县采购中心、县统计局、县国资办、县国税局、县地税局、县工商局、县质监局、县邮政局、县烟草专卖局、县总工会、县妇联、县文联、县工商联、县老龄办、县轻工协会、物资公司。

党委委员、副镇长唐光兴:负责征地拆迁、安置工作,辖区城乡建设规划、管理工作;负责辖区城镇基础设施及房屋建设审批工作;完成党委、政府临时交办的其他工作。分管征地拆迁办公室。协调城管监察中队、国土所等部门工作。联系县国土局、县建设局、县规划局、县国投公司、县兴金公司、县供销社。

党委委员、副镇长罗通:负责辖区计划生育、教育、科技、文化体育、卫生、广电等方面工作。完成党委、政府临时交办的其他工作。分管社会事业与计划生育办(民政部份除外)。联系县教育局、县科技局、县文体局、县卫生局、县人口与计划生育局、县广电局、县食品安全办、县信息办、县爱卫办、县药监局、

党委委员、纪委副书记梁淼:协助做好纪检监察工作。负责民政、老龄、救灾、优抚扶贫救济等方面工作。完成党委、政府临时交办的其他工作。分管社会事业与计划生育办公室(民政部份)、残联。完成党委、政府临时交办的其他工作。联系县民政局、县司法局、县残联。

党委委员李伟:分管工业企业、劳动保障、安全工作。负责社区建设、管理与服务工作。负责劳务培训、输出,农民养老保险、农村新型合作医疗工作。负责企业治乱减负、排污及其相关工作。负责安全生产及辖区防火、防灾、防汛、防震等工作。完成党委、政府临时交办的其他工作。分管事业管理服务中心。协调商会工作。联系县工业园区管委会、县劳动保障局、县安监局、县环保局、县中小企业局、县防汛办。

调研员张克亮:协助书记、镇长工作,负责重大遗留问题的处置工作。完成党委、政府临时交办的其他工作。

调研员陈厚华:协助黄廷海同志做好农业农村工作。完成党委、政府临时交办的其他工作。

   
 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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